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关于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教体卫艺〔2014〕745 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深化艺术教育改革,提高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水平,决定成立信阳航空职业学院艺术教育委员会。
主任:马聪
委员:陈静 高春玉 潘斗成 魏占信 邹龙成 王珊珊
艺术教育委员会统筹全校艺术类课程教学和课外、校外艺术活动,负责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建设等工作。
艺术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