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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省高职高专学校第六轮 公共艺术教育评价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08-29 09:11:06 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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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公布全省高职高专学校第六轮

公共艺术教育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高职高专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完善面向全体学生的公共艺术教育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我厅对全省99所高职高专学校进行了第六轮公共艺术教育现场评价,现将评价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高职高专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1、重视美育工作,育人体系初步构建。总体来看,各学校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美育文件精神,将美育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重视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切实将公共艺术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大部分学校均设置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设立专项经费,配备专兼职教师,开设丰富优质课程,组织艺术实践活动,将公共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全省高职高专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已经成为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的重要平台,呈现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2、注重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各校能够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门公共艺术选修课程,并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学分制管理;各学校积极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和学校专业特色,开发具有鲜明特色的公共艺术教育精品课程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课程;部分学校将公共艺术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拓展性艺术课程;部分学校积极探索公共艺术教育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方式,开发教学课件,引入丰富的网络资源;个别学校的公共艺术课程被认定为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各校能够注重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专兼职教师比例,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及科研能力,基本保证了课程开设及教学质量。

3、艺术活动丰富,实践育人成效显著。各学校重视实践育人,丰富拓展艺术活动平台,组建了多种艺术社团,面向全体学生,定期组织演出、展览、交流等普及性公共艺术活动。学校积极联合地方资源,开展校地文艺帮扶活动,助力乡村文化振兴。有条件的高职高专学校能够积极组织、承办、参与大学生艺术展演、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育人成效显著。

4、加大经费投入,教学设施逐步改善。各校不断加大教学经费投入及教学设施保障力度,为公共艺术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条件。多数学校建设了公共艺术教育教学场馆、专用教室,配备了教学设备、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等,教学设施逐年改善,基本满足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的需求,保障了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高职高专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从总体上看,公共艺术教育仍是高职高专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薄弱环节,一些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还不到位,公共艺术教育未纳入学校重要议事议程、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公共艺术教育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协调机制不够健全;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不健全,部分学校公共艺术机构与基础教学部合署办公,部分学校公共艺术机构与艺术类专业学院合署办公,缺乏专职工作人员。公共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职称结构不均衡且高级职称比例偏低,学科结构不配套;多数学校缺乏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部分高职高专学校未按照《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要求开齐开足限定性选修课,课程设置不规范,目标定位不够准确,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完善。学校群众性文体娱乐活动较多,艺术活动质量不高;部分学校尚未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学生参与活动积极性与覆盖面不足。部分学校对活动指导教师缺乏激励性措施;大部分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场馆及设施不足,专用授课、演出、活动场所较少,大型艺术实践场馆偏少。

       三、需加强及改进的工作

1、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刚性要求。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及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构建学校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合作、全员协同参与的学校美育工作体系。完善公共艺术教育组织机构,成立公共艺术专门教育机构,配齐专职管理干部及专职教师,确保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馆。完善公共艺术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督导机制,将公共艺术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质量年度报告。

2、开足开齐课程,配齐配强教师。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22)1号)要求面向全体学生开足开齐课程,开设以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为核心、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和艺术经典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三种类型公共艺术课程,打造一流课程和精品课程。落实公共艺术教师配备要求,公共艺术教育教师人数应占在校学生总数的0.15%—0.2%,其中专职教师人数应占50%以上。要制定或完善《美育教师指导学生艺术实践活动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公共艺术教师提供学习、培训、进修的机会,不断提高公共艺术教育教学活动水平。

3、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场馆建设。设立公共艺术教育日常工作经费和专项活动经费,确保经费专款专用。建好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和专用教室,规模、数量和设施应能满足教学、科研和活动开展的需要,完善美育器材消耗补充机制。有条件的高校要积极规划修建或改建扩建专业场馆,配备专业设施,积极与地方共建共享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等艺术场馆,为公共艺术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4、狠抓实践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建立面向人人的常态化大学生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公共艺术教育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活动形式,鼓励全体学生参与其中,享受其中。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建好学生艺术团,选派优秀学生艺术团参与重大演出活动,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导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公共艺术教育专题网站,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和活动信息,扩大宣传和传播公共艺术教育成果。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根据本次评价工作安排,专家组对所有参评学校逐一提供反馈意见,对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对不参加评定等级的学校给予指导。我厅将适时组织专家对各校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评。希望各校以本轮评价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照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制定学校公共艺术教育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公共艺术教育工作,不断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推动我省高职高专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各校请将整改方案于2023年12月30日前用EMS快递寄送至郑州轻工业大学。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5号郑州轻工业大学教一楼110办公室,收件人:张艺帆,电话:13838018825。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周洁,电话:0371-69691751。

附件:1.全省高职高专学校第六轮公共艺术教育评价结果

          2.各参评高职高专学校的反馈意见(分送)

                               2023年8月3日

附件1

全省高职高专学校第六轮公共艺术教育

评 价 结 果

一类院校(30所):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郑州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河南轻工职业学院、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州理工职业学院、郑州信息科技职业学院、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鹤壁职业技术学院、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商丘职业技术学院、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南阳职业学院、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洛阳科技职业学院、焦作大学、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类院校(35所):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河南检察职业学院、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郑州旅游职业学院、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郑州财税金融职业学院、河南测绘职业学院、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封大学、漯河职业技术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许昌电气职业学院、许昌陶瓷职业学院、周口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工业和信息化职业学院、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河南物流职业学院

三类院校(9所):

郑州工业安全职业学院、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鹤壁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永城职业学院、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河南林业职业学院、焦作工贸职业学院

不参加评定院校(25所):

河南地矿职业学院、郑州亚欧交通职业学院、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郑州城建职业学院、郑州电子商务职业学院、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郑州轨道工程职业学院、郑州体育职业学院、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濮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鹤壁能源化工职业学院、濮阳石油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兰考三农职业学院、平顶山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南阳科技职业学院、信阳艺术职业学院、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周口文理职业学院、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洛阳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三门峡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河南女子职业学院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3年8月28日印发